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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4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雷山苗岭风电场110kV升压站及送出系统工程)
2018-04-24 09:40     (浏览:)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雷山苗岭风电场110kV升压站及送出系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18年4月24日-2018年4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55-8692072(黔东南州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传 真:0855-8221672(黔东南州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通讯地址:凯里市北京东路11号6楼州环保局

邮 编:5560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雷山苗岭风电场110kV升压站及送出系统工程

升压站: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雷山县永乐镇乔毫坳

线路: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雷山县永乐镇境内

雷山县天雷风电有限公司

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测试研究中心

项目属于新建,工程内容及规模:110kV升压站:新建雷山苗岭风电场110kV升压站,主变容量为1×50MVA,电压等级为110/35/10kV三种电压等级,为GIS户内布置。110kV出线:新建110kV线路1回:起于雷山苗岭风电场110kV升压站,终于永乐110kV变电站进线构架。线路路径全长约13.28km,其中架空路径长度12.8 km,电缆长度0.48km,采用单回路设计,架空导线型号采用JL/LB1A-150/25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JLB20A-50(YB/T124-1197-08)铝包钢绞线。电缆型号采用ZR-YJLW03 64/110-1×240mm2型号电缆。

项目总投资4550万元,环保投资8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1.87%。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1)及时清扫运输过程中散落在施工场地和路面上的泥土;

(2)运输车辆应进行封闭;

(3)施工过程中,应严禁将废弃的建筑材料作为燃料燃烧。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废水预处理后回用于工程用水及道路降尘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

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站区及周边灌溉。

(三)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弃土回填;边角料回收处理;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环卫部门处理。

营运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不外排;危险废物由专业机构清运处理,不外排。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变电站:变电站采用低噪声的主变,并采用合理的平面布置。

输电线路: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降低线路的电晕。加强输电线路运营管理,保证主要设备正常运营,减少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各环境敏感点噪声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电磁防护

变电站:①采用牢固各接头,合理总平面布置

②做好电磁屏蔽防护措施

输电线路:①导线对地、交叉跨越距离满足电力设计规程的要求;

②选择合理的公路的跨越点;

③明确线路保护范围,根据国务院令第239号《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十条,电力线路保护区第一款,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导线边线向外侧延伸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在一般地区110kV为10m。《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不得堆放谷物、草料、垃圾、矿渣、

易燃物、易爆物及其他影响安全供电的物品,不得烧窑、烧荒;不得兴建建筑物、构筑物,不得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另外根据国家经贸委、公安部发布的《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1999 年3 月18 日)第十五条:架空电力线路“需要跨越房屋时,设计建设单位应当采取增加杆塔高度、缩短档距等安全措施,以保证被跨越房屋的安全。被跨越房屋不得再行增加高度”;

④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与加强宣传,输电线路铁塔座架上应于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明严禁攀登、线下高位操作应有防护措施等安全注意事项,以使居民尤其是儿童发生意外。同时加强对线路走廊附近居民有关高压输电线路和环保知识的宣传、解释工作。

生态保护措施及效果:

项目附近没有特别的生态环境敏感点,主要的生态影响是在施工过程中开挖地基对周围植被和水土的影响,由于工程量小,项目建设对区域生态的破坏非常有限。

1、变电站

①加强管理,严禁烟火,杜绝跑、冒、滴、漏现象以防止对土壤的污染;

②主变压器周围地面应有防渗漏措施,设置防火沙池,防火器具,挂禁烟火牌等,一旦发生跑油事故,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清理跑出的油品,并上报有关上级部门;

2、输电线路

(1)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优化路径方案,减少植被破坏。

2)在基面土方开挖时,结合现场实际地形慎重进行,不可贸然大开挖,尽量少挖土方,并同时做好防护工作。

3)基础施工时,应尽量缩短基坑暴露时间,一般应随挖随浇基础,同时做好基面及基坑排水工作,保证塔位和基坑不积水。

4)由于本工程输电线路均按规划道路走线,在线路塔基开挖时采取表土保护措施,进行表土剥离,将表土和熟化土分开堆放,并按原土层顺序回填,以便塔基占地处未固化的部分的土地恢复,土地恢复后进行绿化,还原其原有土地功能。

(2)生态环境影响恢复措施

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对输电线路的施工临时占地和塔基未固化的部分,根据原占地类型进行生态恢复。对于永久占地照成的植被破坏,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向政府和主管部门缴纳相关青苗补偿费、植被恢复费,并由相关部门统一安排植被恢复。

线路施工时会对植被造成少量损坏,但影响一般最多一季,施工结束后即可恢复;因此线路施工对所经过地区的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施工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是暂时的、可逆的、随着施工活动的结束、自然植被的恢复而消失。

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一、升压站

统筹规划施工布局及工序,力争地下设施施工一次到位,避免重复开挖。回填土回填后及时碾压夯实,夯实要严格按照施工工艺要求进行,压实系数要达到工程地基处理要求。工程中采用合理的施工平整工序、科学的施工布局、严格的施工工艺使扰动破坏地表面积减少。

二、输电线路

输电线路拟采取的水土保持措施主要包括塔型改进、基础优化、基面综合治理、路径与塔位合理选址及采用合理施工方案等。

(1)合理选择塔位

在选线和定位时,应尽量避开陡坡和易发生塌方、滑坡、冲沟或其它地质灾害的不良地质段。

(2)优先采用原状土基础

本工程地质条件适宜优先采用原状土基础,如掏挖式基础和嵌固式岩石基础。这类基础避免了基坑大开挖,塔位原状土未受破坏,并大幅度减少了对环境的不良影响。

(3)综合治理基面

1)基面挖方放坡

基面挖方放坡必须按规定要求放坡,并且一次要放足。并要求在基础浇制或埋没之前清除杆塔附近有可能活动的危岩滚石,以免影响杆塔的安全。

2)基面外设排洪沟、排水沟、防止水土流失。

3)砌护坡和挡土墙,基础边坡。

4)采用人工植被,保护基面和边坡。

5)工程建设过程中不设取土场,塔基开挖余土本着就近、经济的原则,首先用于塔座基面四周的平整,就地堆放在杆塔附近较平缓的坡面,使土石方就地堆稳,确实无法堆稳时,修建挡土墙,不允许余土乱推乱放,影响生态环境。

(4)施工措施

为保证工程建设完全满足水土保持的要求,对施工临时道路、施工牵张场、施工临时占地和弃渣点等工程临时占地也提出相应的水土保持要求。

对施工临时道路,设置集中弃渣点并做好防护,预防水土流失,妥善解决路基路面的排水问题,减少冲刷。对牵张场地一般选择较为平坦的荒地,注意文明施工对场地的保护,不得大面积损坏植被。对施工临时占地破坏的原有地貌,应清理残留在原地面的混凝土,利于植被尽快恢复生长,保护生态环境,对占用土地采取复垦、种植等措施恢复或改善原有的植被状况,有条件的播撒草籽或种植植被。采取植物措施进行恢复时,应选择乡土树草种,避免引入外来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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