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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4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三穗县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中心建设项目)
2018-04-24 15:59     (浏览:)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三穗县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18年4月24日-2018年4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55-8692072(黔东南州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传 真:0855-8221672(黔东南州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通讯地址:凯里市北京东路11号6楼州环保局

邮 编:5560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三穗县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中心建设项目

三穗县城西方向3km处八弓镇的木界村高寨湾

贵州凯创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

重庆环科院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属于新建,建设地点:三穗县城西方向3km处八弓镇木界村高寨湾。

工程内容及规模:项目医疗垃圾处理量为5t/d,仅处理感染性和损伤性医疗废物,采用高温蒸煮法处理,占地面积约7600m2,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运输系统、公用工程。主体工程主要包括生产车间、综合楼、锅炉房、加药间及配电室等,生产车间内包括高温蒸汽灭菌系统、破碎系统、存储系统以及周转箱清洗系统,并设置冷库1个。本工程服务范围为三穗县、施秉县、镇远县、剑河县、岑巩县、天柱县。

劳动定员:全厂定员47人,生产系统年工作365d,厂内灭菌处理车间实行三班制,其余工种及管理人员实行一班制。

投资预算:总投资1168.38万元,环保投资约270.50万元,占总投资的23.15%。

(一)水污染防治措施

(1)地表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及施工工人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及施工场地喷水降尘;项目不单独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食宿租用附近民房,生活污水依托民房现有生活设施处理。

营运期:项目污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冷凝器冷凝废水和医疗废物渗滤液(4.5m3/d)、转运车及周转箱清洗废水(3.9m3/d)、地面冲洗废水(1.45m3/d)、软水制备离子交换树脂反冲洗废水(0.5m3/d)、实验室废水(0.04m3/d),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NH3-N、粪大肠菌群等,进入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10.58m3/d)中餐饮废水经隔油池(1个,处理规模3m3/d)后,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一并进入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初期雨水量约70.2m3/次,经初期雨水收集池(1个,80m3)收集后,缓慢进入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

项目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25m3/d,主要处理工艺为“格栅+缺氧池+二段接触氧化池+二沉池+二氧化氯消毒”,将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后排入矮子脚溪,《报告书》采用复测后的监测数据预测,完全混合断面处COD、BOD5、氨氮、TP预测浓度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

(2)地下水

施工期:项目应按照《报告书》要求妥善处理施工期产生的污废水,同时建设的污废水沉淀池等应进行规范设计、施工,采取防渗措施,加强对施工物料及建筑垃圾的管理,避免污染物受雨水淋溶或渗漏进入地下水。

营运期:项目地处东西两侧山脊控制的山坡内,场地北、西、东三面以地表分水岭为界,南至矮子脚溪冲沟,项目区地下水总体由两侧分水岭向南部冲沟方向径流排泄。项目须按照《报告书》要求做好场区各分区防渗措施,重视高温蒸汽灭菌车间、消毒清洗车间、冷库、污水处理站、调节池、事故池、危险废物储存间、污废水收集与输送管道等重点设施的防渗工作,并严格实施雨污分流,确保初期雨水的有效收集及收集池防渗效果,防止各类污染物渗漏污染地下水;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污废水,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道按规范设计、施工,落实要求的防渗措施,严把管道接口施工质量关,防止管道破裂渗漏;定期做好污水处理系统的检修和维护工作,确保污废水达标排放,做好污水去向的管理,以免发生泄漏;严格按照《报告书》及相关规范要求做好地下水跟踪监测,建立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制度,配备相应的仪器和设备,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根据《报告书》分析,在正常工况下,场区按相应的地下水防渗标准及要求做好各分区防渗措施后,并加强污废水收集、输送管道的防渗,污水渗漏量有限,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小;在污水处理区短时持续渗漏、污水收集与输送管道短期泄露的非正常情况下,泄漏前期对地下水的造成较大影响,高锰酸盐指数、BOD5、氨氮将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燃油废气及汽车尾气等。施工工地周围应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主体工程建设应设置防尘纱网;施工工地地面、车行道路应进行硬化处理;易产尘的土方工程等施工时采取洒水压尘,对施工场地适时进行洒水抑尘,避免大风天气进行水泥、黄沙等的装卸作业,禁止凌空抛洒粉状物料及建筑垃圾;采用商品混凝土,避免现场进行混凝土拌合等,减少粉尘排放量;对裸露泥地进行临时绿化或者铺装等;易起尘物料应堆放在库房内,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应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并进行清扫及喷淋处理;施工物料及渣土等运输应采用密闭化车辆运输,装载物不得超过车厢挡板高度,运输途中的物料不得沿途泄漏、散落或者飞扬;在施工工地进、出口设置车轮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沉淀设施,清洗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运输车辆应当在除泥、冲洗干净后再驶出作业场所,保持道路清洁并进行洒水抑尘,确保施工场界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确保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营运期:本项目蒸汽锅炉为电锅炉,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高温蒸煮设备抽真空废气、高温蒸煮设备卸料口集气罩收集废气、医疗废物冷藏间废气、破碎设备处集气罩收集废气,以及污水处理站、生产车间无组织排放的大气污染物。

①有组织废气

灭菌器高温蒸汽灭菌过程产生的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H2S、NH3、VOCS、恶臭等,在高温蒸煮设备进出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高温蒸煮设备抽真空废气、高温蒸煮设备卸料口废气经气水分离器分离后,抽入项目废气处理系统统一处理;破碎间破碎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粉尘、H2S、NH3、恶臭,利用集气罩收集经机械通风系统进入项目废气处理系统统一处理;医疗废物冷藏间保持微负压状态,冷藏间废气经机械通风系统收集进入项目废气处理系统统一处理。项目废气处理系统主要处理工艺为“高效进率灭菌器+活性炭吸附”,除尘效率40%、H2S 净化效率99%、NH3 净化效率96%、VOCS 净化效率50%、恶臭净化效率75%,处理后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分别为:粉尘20mg/m3(60g/h) 、H2S 0.012mg/m3(0.036g/h)、NH3 0.022mg/m3(0.066g/h)、VOCs 0.8mg/m3(2.4g/h),一并经15m排气筒排放(1#),粉尘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15m排气筒排放速率≤3.5kg/h),H2S、NH3排放达到《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13)二级标准(H2S排放浓度≤10mg/m3、15m排气筒排放速率≤0.18kg/h,NH3排放浓度≤20mg/m3、15m排气筒排放速率≤3.06kg/h),VOCs 排放达到参考标准《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排放标准要求(VOCs排放浓度≤80mg/m3、15m排气筒排放速率≤2.0kg/h)。经《报告书》预测,排气筒下风向氨、硫化氢、PM10、PM2.5、VOCs最大落地浓度未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及参考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8小时均值限值,最大占标率小于10%。

食堂油烟产生浓度约4.3mg/m3,采用复合式餐饮业油烟净化器(油烟净化效率75%))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标准后,由专用油烟烟道引至食堂楼顶1.5m 处排放。

(2)无组织废气

拟建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包括医疗废物收集、运输过程及生产车间垃圾翻动、破碎操作、污水处理等过程中未经有效收集散排的臭气,主要污染物为硫化氢、氨、颗粒物和VOCs等。项目医疗废物运输采用密闭运输方式,加强生产过程控制及生产设备维护,确保其气密性,避免出现污染物跑冒滴漏现象,同时加强集气设备及废气处理设施的维护,确保污染物得到有效收集及处理,最大限度降低大气污染物的无组织排放,可在厂区经常喷洒消毒液进行灭菌消毒。经《报告书》类比及预测,项目生产车间无组织排放的氨、硫化氢、颗粒物、VOCs速率分别为1.2×10-4kg/h、3.3×10-5kg/h、6.9×10-5kg/h、1.4×10-5kg/h,厂界外无超过相应质量标准的点,且最大落地浓度未超过相应的排放标准无组织监控限值,不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设定为100m(以生产车间及污水处理站边界计),在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点、学校、医院等环境空气敏感目标。

(三)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主要为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经《报告书》分析,项目建设充分利用地形高差,场内实现挖、填方平衡,不产生弃土、弃渣,剥离表土收集后妥善保存,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用于后期绿化复垦。项目施工和装修装饰过程产生的建筑装饰材料尽量回收利用或外售,不能利用或外售的送市政部门指定建筑垃圾处置场,少量油漆、涂料、施工机械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及时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营运期:固废主要为项目处理后的医疗废物,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滤料、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劳保用品,员工生活垃圾。

项目高温蒸汽灭菌处理后的医疗垃圾量约4.36t/d(含水率约22%),运至项目东侧的三穗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填埋,待三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运后运至该项目处置。

项目蒸煮、破碎废气处理废滤料、废活性炭产生量约3t/a,《报告书》要求按危险废物(HW49)管理;污水处理站污泥产生量约3.00t/a,《报告书》要求按危险废物(HW49)管理。上述危险废物分别采用符合该类危险废物储存要求的容器分类收集后,运至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占地面积20m2,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并做好危废台账记录。

项目营运过程产生的废口罩、手套等废劳保用品量约0.5t/a,该类废物可能含有致病菌等,按照危险废物(HW01)管理,同运至厂内的感染性和损伤性医疗废物一起进行高温蒸煮灭菌处理后,运至三穗县生活垃圾处置场处置。

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约23.5kg/d,经收集后运至三穗县生活垃圾处置场处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作业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项目200m范围内无居民点等噪声敏感目标,距项目最近的居民点为矮子脚寨(项目西侧约448m处)。施工机械设备应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增大机械噪声;对高噪声源采用局部吸声、隔声降噪措施;规范施工作业,避免高噪声施工作业;运输车辆途径居民点附近时应减速,并减少鸣笛;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禁止在夜间(22:00~次日06:00)、中午(12:00~14:30)进行高噪声施工活动,确保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如因连续作业确需在夜间施工的,应提前报当地环保部门批准。项目可加强施工期噪声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采取有效的噪声控制措施,确保区域声环境质量。

营运期: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蒸煮设备、破碎机、风机、空压机、真空泵、水泵等,噪声源强约75~85dB(A)。设备选型应采取低噪声的设备,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查,保证设备运行良好;高噪声设备应设置设备间,设备间建设应确保其隔声效果,并设置吸声材料;对设备基础设置隔振垫,设备安装时注意减振;在风机进出口、进排风井道内安装消声器。经《报告书》预测,在采取噪声控制措施并经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距项目最近的敏感目标矮子脚寨居民点(西北侧约448m)处的环境噪声预测值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项目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可接受。

(五)生态环境

项目施工将导致地表原有植被破坏,造成的地面裸露,形成水土流失,同时堆土方临时堆存因雨水冲刷等也会造成水土流失。项目应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对于施工过程中产生污染物进行有效处理,产生的建筑垃圾须及时清理,在项目区临时堆放的建筑物料及建筑垃圾须做好临时防护措施,避免雨水冲刷。剥离表土单独收集后妥善保存,做好其临时堆存的防护措施及水土流失防治,用作后期项目绿化用土。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恢复临时占地功能,进行植被恢复,并进行场区绿化。营运期应加强环境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结合当地气候做好项目区绿化,提高绿化率,减轻对当地生态环境的影响。

(六)环境风险

本项目的储存的危险化学品主要为盐酸,场内最大储存量为450L(约495kg),经《报告书》分析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环境风险事故主要为盐酸泄漏、医疗废物散漏、废水事故排放、废气事故排放等。

(1)盐酸泄漏

项目污水处理车间共有盐酸周转桶3套,每桶体积为150L,盐酸桶破裂时,盐酸外漏导致地面腐蚀,或者进入排水系统,对污水处理系统造成冲击,同时泄露的盐酸挥发的氯化氢气体对区域环境空气造成影响。储存间应配备相应的泄漏收集设施,加强对盐酸储存罐、桶的管理及维护,确保储存罐、桶的密封性,盐酸取用及二氧化氯发生过程进行严格的管理控制,避免跑冒滴漏,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盐酸泄漏事故时应迅速查明盐酸外泄发生的源点、泄漏部位和原因,迅速进行堵漏和设备抢修,控制盐酸的外泄,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切断泄漏源,防止进入下水道、排洪沟等,将发生泄漏的贮槽内的盐酸转至备用贮槽内,组织人员对泄漏出的被封在安全水封内的盐酸进行回收。小量泄漏时用沙土、干燥石灰和苏打混合,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冲洗稀释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

(2)医疗废物泄漏

项目用医疗废物周转箱、包装袋、利器盒、运输车辆的技术性能、规格等应符合医疗废物收集、运输管理的相应标准、规范要求,项目医疗废物储运须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试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等相关条例及规范执行。做出周密的运输计划和行驶路线,合理规划收运路线,避让环境敏感区,同时尽量避让地表水、地下水丰富的区域,尽量避免或缩短车辆途经河流、学校、医院等敏感目标的路程,运输设备配备废物泄漏情况下的有效应急设施。在途径清水江、邛水河等河流时,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减速慢行,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严禁医疗废物进入水体。项目汽车卸箱区、消毒区进出口应设有气幕密封门,医疗废物尽量当日收集当日处理,当日不能立即处置的医疗废物必须盛装于周转箱内并贮存于医疗废物冷藏室内,在厂区内冷藏室内临时储存,项目医疗废物暂存场所的建设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配备有专员对医疗废物暂存库进行管理。

(3)废水事故排放、渗漏

经《报告书》预测,项目废水未经处理排放至矮子脚溪后,预测断面BOD5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设置事故应急池(90m3),并建设相应的事故废水收集设施,确保事故废水自流进入事故应急池暂存,正常工况下事故应急池应处于空置状态,严禁他用。严格落实污废水的处理措施,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及管道的管理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严禁事故排放。项目污水处理站、污水收集池、事故应急池等污废水收集、处理设施应严格按照分区防渗要求做好相应的防渗措施,确保防渗质量,营运时注意检查防渗层老化现象,及时修补防渗层,严防污废水渗漏。

(4)废气事故排放

项目废气若发生事故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将超过相应的排放标准要求,对当地环境空气造成负面影响。项目废气收集系统应优化设计,避免废气泄漏;做好日常维修管理工作,确保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一旦发现有废气泄漏或废气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的情况,立刻停产维修,待恢复正常状态后再进行生产。

针对该项目可能产生的风险,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报告书》中各项风险事故防范、减缓措施,按照相关管理要求及规范编制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环保主管部门备案,且应定期编修,切实落实各项应急物资、应急设施,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加强生产过程的环境管理,杜绝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将风险的可能性和危害性降低到最小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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